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党纪学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7月8日,公安学院召开警示教育会议,院领导班子、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和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李永宁主持。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部分内容。传达学习学校警示教育会议精神,通报了近年来教育领域和学校查处的典型案例。
会议强调,师德师风是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全体教职工党员要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严守党的各项纪律,涵养优良师德师风,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党员和明纪守纪的“四有好老师”。
会议要求,要将纪律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来抓,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党风廉政教育、意识形态工作、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工作等紧密结合起来,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实现学院各项重难点工作同向同行高质量发展。
(供稿:公安学院 撰稿:曾杰 审核:李永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