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6月13日至14日,第四届党委第一轮巡察完成进驻工作。经校党委批准,第四届党委2024年第一轮巡察成立2个巡察组,分别对民商法学院党委、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党委、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等4个学院党委开展常规巡察。
被巡察学院党委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学校巡察工作会议暨第四届党委第一轮巡察动员部署会精神,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分别宣读《巡察通知》,党委各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并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巡察组组长强调,巡察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对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情况的一次“政治体检”。巡察组将认真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全面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准确把握常规巡察的特点规律和实践要求,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特点,突出“三个聚焦”监督重点,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的政治监督,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的政治监督,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政治监督,着力发现和破解影响制约校院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要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巡察组将紧紧依靠被巡察单位开展工作,密切联系师生,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认真发现问题、准确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学校巡察工作会议暨第四届党委第一轮巡察动员部署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同题共答的行动,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同时以接受巡察监督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坚持直面问题,扎实整改,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本轮巡察现场工作时间为30天左右,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信访意见箱和电子邮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4年7月7日。
(供稿:巡察办 撰稿:席捷 审核:高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