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党委巡察工作部署,第四届党委第一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8月30日至9月6日,巡察组“一对一”完成了对民商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的意见反馈。
党委各巡察组分别召开向被巡察学院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的巡察反馈会。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被巡察学院分管及联系校领导、巡察办负责人以及各被巡察单位全体教职工、学生党员代表参加反馈会。
反馈指出,近年来,被巡察学院党委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政治建设,较好地履行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能够积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反馈也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
反馈强调,被巡察学院党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全面认领问题,逐条逐项进行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党委书记要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首责、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反馈要求,校内有关职能部门要从校级层面加强制度建设,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强化对被巡察学院党委整改的日常监督,持续跟踪督办,形成整改监督合力。
各被巡察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肃对待、坚决整改。学院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校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以高质量整改推动学院改革发展,为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供稿:巡察办 撰稿:巨之嫣 审核:高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