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精神,开展卓有成效的校地合作。6月21日,副校长张荣刚一行赴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开展合作交流。
我校与盐池县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盐池县委党校举行,盐池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娜出席签约仪式并致欢迎辞。签约仪式上,张荣刚为盐池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颁授皇冠crown·(中国)官方网站教学实践基地牌,为盐池县人民法院颁授马锡五审判方式与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牌。
张荣刚表示,双方将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契机,进一步畅通渠道,把教学科研优势推向各级政府和司法系统,推动双方双向奔赴、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强资源共享,不断探索扩大合作领域,推动形成高水平研究成果,促进理论研究和区域发展、社会治理、司法实践等形成良性互动;进一步健全合作推进机制,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合作体系,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关系,共同打造更具规模、更优品牌、更大效应的校地合作新模式。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处长刘霖杰代表学校与盐池县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
仪式后,张荣刚一行参加了盐池县法治政府建设交流座谈会,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与校地合作事宜进行深入交流。教务处处长、博士生导师李大勇教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阐释》为题,为盐池县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及金融系统主要负责人作讲座。
工作组一行分别前往盐州路街道办、盐池县红色法治文化广场、盐池县公安局、盐池县人民检察院、盐池县人民法院,调研“一二三六”工作法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红色法治文化”宣传、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青少年法治宣传基地、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及指挥中心等方面的情况。
来自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和盐池县的各级司法部门负责人,自治区法学会、自治区警官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大学法学院负责人,特邀嘉宾、工作人员等参加了相关活动。
(供稿: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