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昊亮,男,汉族,研究生学历,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
负责本科教学、研究生招生教育管理工作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项目,学报编辑、语言文字工作。协助校长分管教务处、研究生院、高等教育研究所、《法律科学》编辑部、体育部、人权研究中心。联系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
上一篇: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刘志彬
下一篇:党委委员、副校长张荣刚